【科技科】关于做好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05-31 14:58
来源:
科研发[2024]29号
关于做好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重点实验室:
按照校科技处《关于做好2024年度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工作要求如下。
请各实验室负责人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附件3),重点做好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安全教育培训及准入、日常安全检查与整改落实、危险化学品及生物安全全周期管理等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对隐患进行及时整改,做好整改记录。对短期无法整改的问题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填写《xx(二级单位名称)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附件4)、《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4年)》(附件5)、《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附件6),要求所有安全问题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不到位坚决不销账。 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对本实验室判定其安全类别和等级,建立本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动态台账,填写《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备案清单》(附件7)《黑龙江中医药大学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2024年)》(附件8)。 涉及生物安全的实验室填写《生物安全相关工作情况调研》(附件9)。请于6月2日下班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科技科邮箱zydeykjk@126.com。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规范
附件2: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3: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4年)
附件4:xx(二级单位名称)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附表5: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2024)
附表6: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4年)
附件7:黑龙江中医药大学实验室分级分类管理备案清单
附件8:黑龙江中医药大学Ⅰ级(重大风险)实验室信息备案表(2024年)
附件9:生物安全相关工作情况调研
联系人:曹赢
联系电话:87093437
科技科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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