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政策】我院开通住院异地医保(鹤岗市)进入省医保系统结算
发布时间:
2014-08-01 09:00
来源: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院
开通住院异地医保(鹤岗市)进入省医保系统结算
按照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与黑龙江省异地(现特指鹤岗市)就医定点医疗机构服务签订协议的要求。鹤岗市职工或居民医保参保需住院患者可持医保卡到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进入省医保系统进行结算。开通异地医保(鹤岗市)进入省医保住院结算工作于2014年8月1日正式启动。
住院结算参保患者范围包括:一是鹤岗市职工医保限于本级异地居住人员(哈尔滨)和本级转院到哈尔滨患者。二是鹤岗市居民医保限于异地居住人员(哈尔滨)和居民转院到哈尔滨患者。三是新农合患者不在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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